2024年5月7日 点击人次: 163
各系:
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基金会〔2024〕15号)文件精神,决定启动学院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奖励赴基层就业并做出突出业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指导服务大学生赴基层就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基层就业是指到城乡基层工作,既包括单位就业,也包括自主创业。基层主要包括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应征入伍(团级及以下单位)。
二、推荐名额
(一)根据文件要求,湖南省可推荐15名高校毕业生和3名教师参与2023-2024年度“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评选,获奖人员每人可获得奖金人民币3万元。2023年已获得该项奖励人员不再重复奖励(含省级奖励)。
(二)学院拟推荐1名高校毕业生和1名教师参与省级评选。
(三)各系可根据实际情况择优至多推荐1名毕业生和1名教师参与学院评选。招生就业处推荐1名教师参与学院评选。
三、推荐条件
(一)高校毕业生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中国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
2.扎根基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毕业时间不超过10年(120个月),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时间3年(36个月)及以上,遴选时仍在基层岗位。优先考虑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战略行业等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年限要求截止至2024年5月17日)。
3.工作突出。在基层工作期间,敬业奉献,能力突出,成果显著,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得到单位和群众广泛认可。
(二)教师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当好“四个引路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2.服务一线。长期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线从事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高校教师,包括就业指导教师、专业课教师、党政干部、辅导员和就业工作人员等,累计从事就业工作3年(36个月)及以上(年限要求截止至2024年5月17日)。
3.工作突出。坚持就业育人理念,用心用情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勤恳务实,在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四、推荐办法和程序
(一)组织机构
“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设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负责“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遴选、表彰及宣传推广工作。
(二)推荐程序
1.系部推荐。5月9日12:00前,各系根据本通知相关要求,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和教师候选人。每系推荐毕业生候选人不多于1名、教师候选人不多于1名。报送时需同步做好系内公示工作。
2.学院遴选。5月9日17:00前,评审委员会对相关候选人进行资格复核,对候选人资料进行评审打分。5月9日至10日予以公示。
3.省级推荐。公示无异议后,推荐排名前1的高校毕业生,排名前1的教师参评“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
4.宣传推广。对获奖人员在学院组织的就业创业活动中予以宣传推广。各系要充分发挥获奖人员的示范效应,做好事迹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实行“推荐者负责制”。各系要严格推荐程序,严守推荐标准,严格审核把关,认真完成基层工作经历、无犯罪记录等审核,确保推荐候选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二)本次推荐活动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请各系按要求报送材料,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三)候选人须提供推荐表和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材料主要反映与基层就业相关的工作情况(限2000字),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相关材料请提供WORD以及盖章的PDF两种格式电子版,请勿在文档中配图表。同时提供JPG格式的电子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1600*900像素)。无需报送光盘、视频等其他材料。
(四)如有实名反映获奖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作风不实等问题,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的,撤回相关荣誉。
六、联系方式
纸质材料交综合楼217办公室甘璐老师,电子稿甘璐老师QQ邮箱。
招生就业处 刘耀庭 甘 璐,电话:0731-22713066。
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就业处
2024年5月1日
附件:1.“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表(高校毕业生)
2.“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表(教师)
3.“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事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