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6日 点击人次: 2545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24〕33号) 的文件要求,做好全省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及发放标准
积极求职创业的2026届(2023级)在校在籍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二)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
(三)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
(四)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五)本人在本学历在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六)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申报成功后,按照15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若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按一种类别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入校前已享受过的不得重复申领。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9月20日。
三、申报流程
步骤一 系统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微信关注“湘就业”公众号→进入“服务大厅”→“高校毕业生专区”→选择“政策经办”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实名制登录(智慧人社app注册再登录)→基本信息填报→学院信息填报→开户行信息填报(毕业生本人社保卡)→“附件资料”(证明材料)→提交。具体操作方法参照附件1。
步骤二 线下纸质材料:学院公示名单后,毕业生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湖南省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2),贴1寸照片,签署姓名和日期。一人一表按公示名单顺序排列,铅笔右上角标对应序号。所有资料以系部为单位收齐后于9月25日前交招生就业处217办公室。
四、证明材料
根据申请类型,系统将进行大数据校验自动比对申请资格:
(一)系统校验比对通过毕业生
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仅需在系统上传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系统校验比对不通过、省外生源毕业生
需在系统完整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第一类:城乡低保家庭
上传①②③④所有材料:
①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毕业生本人所在户口本的户主页、毕业生本人页、与证明材料相关人员页;
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含盖章页、人员信息页、领取记录页)或由低保金发放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低保证明(附件3);
④2025年低保金发放凭证。《低保证》2025年低保金领取记录信息页或2025年低保金发放的银行流水记录,并由银行盖章。
2.第二类:零就业家庭
上传①②③所有材料:
①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毕业生本人所在户口本的户主页、毕业生本人页、与证明材料相关人员页;
③零就业家庭认定地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人社相关业务系统查询到的零就业家庭基本信息打印件,并加盖公章。社区、村委证明无效。
3.第三类: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
上传①②③所有材料:
①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毕业生本人所在户口本的户主页、毕业生本人页、与证明材料相关人员页;
③毕业生户籍地县(市)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内查询到的家庭基本信息打印件,注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并加盖公章。社区、村委证明无效。
4.第四类:本人残疾
上传①②所有材料:
①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毕业生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5.第五类: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上传①②所有材料:
①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毕业生本人在我院就读期间的正式贷款合同或个人征信报告。
6.第六类:特困人员
上传①②所有材料:
①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毕业生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五、注意事项
(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补贴资金将直接拨付到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中。申请人要提前办理社保卡并激活金融功能,在系统的开户信息填报中准确填写本人社保卡号。
(二)系统上传的证明材料务必清晰、完整。像素低、内容模糊、不完整的材料一律退回修改。
(三)逾期未申请或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符合要求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对经查实虚报冒领一次性求职补贴的毕业生,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人:甘老师、刘老师
咨询电话:0731-22713079 、22713066
附件:1.2026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操作手册(含系统操作、申请表打印、社保卡申领指南)
2.湖南省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样表)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明
招生就业处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