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届毕业生 一次性求职补贴谁能领? 9月13日前别错过!

编辑人: 钟晓 校对人: 甘璐 审核人: 刘耀庭

2026年8月12日   点击人次: 26   

 

一、谁能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

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非定向培养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的;

(三)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四)本人在本学历在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五)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已享受过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二、一次性求职补贴多少钱?

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一次性求职补贴怎么申请?

(一)个人申请(810日至9月13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关注“湘就业”微信公众号,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高校毕业生服务专区—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签署申请承诺书,点击“提交申请”进行网上申报。

根据申请类型,省内生源毕业生将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进行大数据校验自动比对申请资格,对通过系统校验比对的不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短信提示及时告知毕业生提交申请信息的审核结果。

系统校验比对不通过以及省外生源毕业生(省外生源毕业生指生源地在省外,就读于湖南省省内学校的毕业生),申请人可通过系统下载并填写《湖南省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根据申请类别上传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或加盖区县级民政部门印章的低保证明材料、毕业生本人的残疾人证、毕业生本人的特困人员证明材料、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材料。毕业生应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学校初审截止日期前按照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上传证明材料,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

(二)学校初审(8月10日至9月20日)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审及公示(9月21日至10

18日)

(四)资金拨付:补贴发放工作原则上于 10 月底前完成。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中。【需要申报补贴的毕业生提前办理好社保卡并激活金融功能】,可在当地办理,务必开通金融功能,否则资金无法拨付到位。

 

2027届毕业生了解政策,符合要求的积极按时间节点要求申报,诚信申报!对虚报冒领的毕业生,追回补贴资金,依法依规追求相关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0731-22713066

办公地点:综合楼二楼217办公室

株洲市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31-28681461

 

招生就业处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