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学院2018届毕业生就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2018年9月19日   点击人次: 425   

各系部:

现将201897日湖南省教育厅发布的湘教通【2018393号《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高校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2018918日湖南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公室联合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发布的湘教毕办【201816号文件予以转发。请四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并组织具体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成立系部就业工作核查工作领导小组

由系部主任负责统筹就业核查工作,系部分管学生工作副主任具体实施,系部2018届、2019届毕业班辅导员参与。

二、具体任务

1、文件学习:组织2018届、2019届毕业生班级辅导员召开学习文件会议,将核查的重要性、教育部“四不准”等规定讲细讲透,并向招生就业处提交学习情况会议记录。

2、核查方式:系部核查,可以通过毕业生电话回访、用人单位回访、系部交叉核查等方式进行核查,并按要求做好学生联络情况记录,将记录情况纸质稿提交招生就业处。

3、核查内容:

(1)就业去向核查。

核查学生目前就业情况;是否还在原工作单位就业,是否离岗,离岗原因登记;现已更换单位,更换单位名称及基本情况;

(2)是否存在教育部“四不准”情况。

四不准情况(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学位证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询问学生是否在实习单位就业?情况如何?告知学生学校从未出台将毕业提交就业材料与毕业证发放挂钩文件。

(3)其他情况。

告知学生可以通过学信网或新职业网查询反馈本人的就业状况。

4、核查情况提交:纸质档(要求系部主要负责人签字、系部盖章)、电子档发至联系人邮箱。

三、工作要求

请四系高度重视,确保电话联系每一个毕业生,核实具体内容,并做好纸质记录;

1、确保核查数据客观、真实、准确;

2、在就业复核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将启动相关问责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全校通报;

3、提交截至时间:2018925日下午5:00

4、联系人:崔老师,联系电话:22713066,邮箱:

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

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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